【摘要】非遗工坊是新时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实践相衔接的重要组织形态。以河南省入选“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的8家工坊的实践为分析样本,从典型化发展的角度探析其何以由分散经验转化为可识别、可阐释、可借鉴的共性实践模式,并总结出“文化同源、产业同链、群体同嵌、品牌同塑、治理同频”的“五同”模式。非遗工坊的实践表明,其核心价值在于把非遗重新嵌入乡村本土生活、生产体系和社会关系之中,使其在乡村振兴中获得组织能力、生产能力、传播能力和凝聚能力。
【关键词】非遗工坊;典型化发展;河南实践;“五同”模式;乡村振兴
引 言
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非物质文化遗产赋能乡村建设的功能被不断重新认识。作为一种活态传承的文化形态,非遗始终存在于人的生产生活、情感表达和社会交往之中。它在当代社会中不断融入产业兴旺、乡风文明、就业增收和基层治理等多重场景并承载起多种现实功能。尤其是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语境中,非遗工坊逐渐成为连接传统技艺、在地资源、劳动就业、市场转化和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实践载体。它区别于单纯意义上的企业车间,也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传习所,而是在技艺传承、产品生产、人才培养、社会帮扶和地方发展之间形成复合关系的新型文化生产组织。
从非遗保护理念的演进来看,非遗工坊的兴起与我国非遗保护从名录化保护转向生活化、生产性和社会化保护的过程密切相关。早期非遗保护工作更强调抢救记录、项目申报和传承人扶持,其核心问题是濒危技艺的存续。随着活态传承、合理利用和创造性转化理念的不断深化,非遗保护工作逐渐走向生活场景、生产过程和社会关系的重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强调,非遗由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不断再创造,并在其环境、自然互动和历史条件中获得认同感与持续性[1]。这一理解提示我们,非遗保护不能脱离具体社会场景,而应关注非遗可以在何种组织形态中持续实践。
2022年,文化和旅游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河南省共有5家工坊入选;2025年第二批“非遗工坊典型案例”公示中,河南省又有3家入选。至此,河南省累计有8家非遗工坊进入全国典型案例名录,分别为赛山玉莲茶非遗工坊(图1)、淮阳芦苇画非遗工坊(图2)、中原周庄非遗工坊(图3)、河南旺鑫食品有限公司非遗工坊(图4)、段氏传统手工布鞋非遗工坊(图5)、高家三彩非遗工坊(图6)、聂氏麦秆画非遗工坊(图7)、许昌鑫正戏剧非遗工坊(图8)[2]。从产品形态看,这些工坊涵盖茶叶、贡面、布鞋、布艺、芦苇画、麦秆画、唐三彩和社火道具等不同门类;从运行方式看,工坊都把非遗资源植入地方文化传统、乡村产业链条、重点群体就业、区域品牌传播和基层治理协同之中,使非遗成为乡村社会内部可以有效利用的综合资源。
▲ 图1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凉亭乡赛山玉莲茶非遗工坊工人在赛山玉莲茶园采摘茶叶(葛磊 提供,2025年)
▲ 图2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淮阳芦苇画非遗工坊工人分拣芦苇原材料(葛磊 提供,2022年)
▲ 图3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大冯营镇周庄村中原周庄非遗工坊传统布艺女红师徒传习现场(田晓 提供,2022年)
▲ 图4 旺鑫食品有限公司非遗工坊负责人刘来旺指导贡面生产(刘虹蕾 提供,2023年)
▲ 图5 河南省洛阳市段氏传统手工布鞋非遗工坊地方节庆主题产品(薛峰 提供,2023年)
▲ 图6 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南石山村高家三彩非遗工坊唐三彩坯体标准化分工制作现场(高哲 提供,2025年)
▲ 图7 聂式麦秆画非遗工坊负责人聂远征带领学生开展研学活动(魏俊防 提供,2024年)
▲ 图8 河南省许昌市许昌鑫正戏剧非遗工坊戏曲盔头、服饰,社火道具制作车间(史鹏飞 提供,2025年)
作为全国非遗工坊典型案例入选数量较多的省份之一,河南省各地非遗工坊呈现出怎样的典型化建设特征?这种典型化发展的内在共性机制是什么?它们又能够为理解新时代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提供何种解释?围绕上述问题,本文以河南省8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的非遗工坊为研究对象,在梳理其文化根脉、产业组织、就业带动、品牌塑造和治理协同的基础上,提出了“文化同源、产业同链、群体同嵌、品牌同塑、治理同频”的“五同”模式,证明了非遗工坊的典型化发展是非遗保护从单一的技艺保存走向文化传承、产业转化、社会参与和基层治理多维协同的完整实践过程。
一、非遗工坊的典型化发展非遗工坊的典型化发展,并不是简单指某一工坊经营规模较大、销售额较高、获奖较多,也不是将若干先进经验作线性罗列。典型化首先是一种实践经验的提炼过程,即总结某些分散在长期实践中相对稳定的组织逻辑、价值取向和可辨识路径,进而形成能够超出个案本身,成为观察同类现象的分析样本。就非遗工坊而言,典型化意味着工坊从单纯由项目、产品和就业构成的初级形态,进一步发展为能够持续整合文化资源、生产资源、群体资源、市场资源和制度资源的组织平台。
从组织属性看,非遗工坊具有三重结构:一是文化传承空间。工坊以非遗项目为基础,承担技艺传授、材料处理、工序延续、审美规范保存和文化解释等功能。二是生产组织空间。工坊通过企业、合作社、家庭作坊、村集体或灵活就业网络,把分散劳动组织起来,使传统技艺进入较稳定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体系。三是社会嵌入空间。工坊往往面向乡村妇女、脱贫人口、残障人士、返乡青年和本地农户等群体,通过培训、用工、订单和销售网络,使他们重新进入地方发展的行动链条。
这一判断有助于避免两种片面理解:其一,将非遗工坊仅仅理解为产业化工具,认为只要产品能销售、规模能扩大、收入能增加,工坊就获得成功。这种理解忽视了非遗项目的文化边界和手工技艺的内在规律,容易把非遗保护推向一般商品的生产逻辑。其二,将非遗工坊仅仅理解为文化展示平台,强调传统性、观赏性和符号性,却忽视其在乡村就业、产业组织和社区治理中的现实功能。真正具有典型意义的非遗工坊,恰恰是在文化保护与现实发展之间建立起相对稳定的转换机制。
波兰尼在讨论市场社会时指出,经济并非天然脱离社会而存在,市场交换始终受到社会关系、制度安排和价值规范的制约[3]。格兰诺维特进一步提出“嵌入性”问题,强调经济行为并非孤立发生,而是嵌入具体的社会关系网络之中[4]。这一理论视角有助于理解非遗工坊的特殊性:茶叶、贡面、布鞋、唐三彩、麦秆画、芦苇画和社火道具并不是单纯商品,而是嵌入地方历史、家庭劳动、村庄关系、手艺伦理和公共文化活动之中。若抽离这些关系,仅以成本、效率、规模衡量工坊,就无法解释非遗工坊区别于普通乡村产业项目的独特价值。
因此,本文所说的“共性机制”,不是要抹平不同工坊之间的差异,而是要从差异中抽取可以解释其典型化发展的结构关系。这8家工坊的项目门类、组织规模和市场路径并不一致,但都表现出较强的关系整合能力。他们把非遗项目与地方历史、生活习俗、自然材料和社区记忆重新连接;把手工技艺与现代产业链、设计链和传播链相连接;把重点群体从被动帮扶对象转化为参与生产和传承的主体;把地方技艺转化为具有市场辨识度的文化品牌,并在政府、企业、传承人、村集体、高校和社会组织之间形成协同关系。
二、非遗工坊的共性机制:“五同”发展模式在河南省非遗工坊典型案例中,上述关系整合可以概括为“文化同源、产业同链、群体同嵌、品牌同塑、治理同频”的共性特征。该特征是强调非遗工坊的多元主体、多重资源与多种目标在同一地方发展场域中的协同生成,从而使非遗在地方社会中培育起组织能力、生产能力、传播能力和凝聚能力。
“文化同源”强调工坊与地方文化、材料环境、生活习俗和社区记忆之间的根脉关系。失去文化支撑,工坊容易退化为一般加工点,产品也难以形成稳定的文化辨识度。“产业同链”强调工坊如何把分散的技艺、原料、培训、生产、设计、销售和体验组织为相对完整的价值链。缺少组织系统,非遗资源难以形成持续生产能力,只能停留在零散手作和临时展销状态。“群体同嵌”强调重点群体通过劳动、学习和协作重新嵌入地方发展过程,这也是关系、技能、身份和制度位置的再组织。“品牌同塑”强调传统技艺如何转化为可感知、可消费、可传播的区域文化符号。“治理同频”强调政府、企业、传承人、社区、协会、高校和平台之间如何围绕保护、生产、就业、传播和公共文化服务形成相对一致的行动方向。
这五个维度之间并非平面并列,而是具有内在递进与互补关系。“文化同源”是价值根基,“产业同链”是转化通道,“群体同嵌”是社会基础,“品牌同塑”是传播接口,“治理同频”是制度保障。文化根基保证非遗工坊不失去地方性,产业链条保证工坊能够持续运转,参与群体保证非遗传承不致空心化,品牌传播保证传统技艺进入当代公共空间,协同治理则保证工坊不在市场波动或项目周期中失去稳定性。
布迪厄关于“场域”和“资本”的论述可为“五同”模式提供进一步解释[5]。在非遗工坊中,传统技艺并不仅是文化资本,地方声誉、传承人身份、政府认定、高校合作、品牌设计、电商流量、村庄关系和消费者认同都可能转化为不同形式的资本。典型工坊的发展历程,实际上是文化资本、社会资本、象征资本与经济资本之间不断转换的过程。若转换成功,非遗既能保持文化价值,又能获得现实发展动力;若转换失衡,则可能出现过度产业化、符号消费或地方主体被边缘化等问题。
社会资本理论也有助于理解群体同嵌与治理同频的作用。无论是科尔曼对社会资本功能的讨论,还是帕特南关于信任、规范和网络对公共生活的强调,都提示社会关系本身可以成为行动资源[6]。非遗工坊的运行不只依赖资金、设备和订单,还依赖村民之间的信任、传承人与学徒之间的师承关系、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规则、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协调机制。奥斯特罗姆关于多中心治理的研究则进一步说明,公共事务并不必然依赖单一中心的命令式管理,多元主体在一定规则结构下可以形成分层合作与自我组织[7]。非遗工坊正是在这类多中心协同中兼顾文化保护、产业发展与公共价值的体现。
三、河南非遗工坊典型化发展的实践逻辑河南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的共同价值,在于它们从不同路径验证了“五同”模式的可解释性。在实践运行中,五个维度并非被分割为彼此独立的板块,而是以相互嵌入的方式共同发挥作用。文化根脉为产业转化提供意义来源,产业链条为群体参与提供组织条件,群体嵌入为品牌传播提供真实的社会基础,品牌塑造又反过来提升地方文化的可见度,而治理协同则使上述关系获得制度化保障。
文化同源构成非遗工坊典型化发展的根脉基础。非遗工坊首先应是有文化来源的工坊,缺少历史记忆和生活基础,工坊的产品难以形成稳定的文化辨识度。格尔茨所谓“地方性知识”,强调知识并非抽象普遍的技术体系,而是在特定生活世界中形成的经验、分类和意义结构[8]。河南工坊的突出特点,正是在于多数项目真正扎根在地方社会内部,其技艺、材料、习俗和产品与当地人的生活经验相互交融。段氏布鞋的针脚、款式与汝阳乡土社会关于身体、家庭和手工劳动的记忆相连;中原周庄的香囊、虎头靴、绣花鞋垫和婴儿肚兜来自乡村女红、儿童祝福和家庭礼俗;赛山玉莲茶、潢川空心贡面分别承载着大别山区茶文化和光州饮食传统;淮阳芦苇画、聂氏麦秆画则体现农耕文明中对自然材料的艺术化转化。这种文化同源强调非遗项目与地方生活之间仍然存在可以被激活的关系。费孝通对乡土社会的分析提示我们,地方生活并非松散个体的简单聚合,而是由熟人关系、礼俗秩序和日常经验共同构成的意义网络[9]。工坊产品之所以能够形成文化识别度,是因为其产品背后有地方材料、地方技艺、地方审美和地方叙事支撑。这种经过组织化处理的地方文化经验把原本分散在家庭、村落、节庆和日常生活中的技艺记忆重新组织起来,使之在当代社会获得新的可见性。
产业同链推动非遗工坊从零散生产走向系统转化。许多传统技艺之所以面临传承困境,是因为长期停留在家庭副业、零散接单和个体经验状态,缺乏稳定的原料供给、标准控制、设计研发、人才培养、市场销售和风险分担机制。赛山玉莲茶非遗工坊通过公司、合作社和工坊共创的复合组织架构,将茶园改造、茶苗繁育、手工制茶、标准管理、产品研发和线上线下销售连接起来,使信阳毛尖制作技艺从个人经验转化为较稳定的产业链条。高家三彩非遗工坊则通过科技实验室、文创开发中心和跨界合作,将传统釉色、器型和图像资源转化为现代文创产品,并带动南石山村形成原料供应、工艺烧制、电商物流、文旅研学相结合的产业生态。许昌鑫正戏剧非遗工坊也通过社火道具制作、电商销售、直播培训和物流云仓建设,把节庆性民俗用品转化为具有持续订单和区域集聚效应的产业网络。上述案例表明,只要非遗工坊能够在尊重手工技艺规律的基础上重组生产链条,就可以把原本分散的经验性技艺,转化为具有组织能力、市场弹性和持续收益的系统性产业资源。产业同链的核心是在原料、工艺、设计、销售和服务之间建立适度连接,使非遗工坊既保持传统技艺的文化质感,又获得面对现代市场的转化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产业同链并不意味着非遗工坊越大越好、越快越好。传统手工艺具有学习周期长、手工环节不可完全替代、产品价值依赖手作温度和文化解释等特点,“现代生产不应是对手艺的简单替代,而应是在新的技术和生活语境下,重新发展并激活手艺的当代价值”。因此,非遗工坊的产业化应当是适度产业化[10]。所谓适度,既要通过组织链条提升生产稳定性和市场适应性,又要避免为了追求订单数量而牺牲技艺质量、审美标准和文化内涵。非遗工坊区别于一般乡村加工产业的边界,正在于它必须在规模效率与文化品质之间保持必要张力。
群体同嵌使非遗工坊从就业帮扶走向主体成长。非遗工坊之所以受到政策关注,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具有就业带动和社会帮扶功能。但如果仅把工坊理解为增加收入的工具,那便会低估其社会价值。淮阳芦苇画非遗工坊在推动残障人士就业方面就很具有代表性。芦苇画制作包含剪、烫、粘等十几道精细工序,需要耐心、专注和长期训练。工坊对部分聋哑及肢体残障人士实行包吃、包住、免费授艺,并提供坊内就业、领料回家代加工、保底回收和网络销售等多种路径。这种安排的意义不只是帮助残疾人安置就业,而且把残障人士从被动救助对象转化为掌握技艺、参与生产、能够通过劳动建立自我认同的手艺人。同样,段氏布鞋和中原周庄工坊则通过“巧媳妇工程”等方式,将无法长期外出务工的乡村妇女组织起来,利用居家时间开展非遗生产,赋予了留守妇女更大的经济自主能力。
群体同嵌的深层价值,在于改变了非遗传承的人群结构和乡村劳动的社会意义。过去,乡村手工劳动常被视为低附加值副业,留守妇女、残障人士和老年群体也容易被排除在现代产业体系之外。非遗工坊通过培训、订单、代加工、合作社和电商平台,把这些群体重新纳入生产网络,使之不仅获得收入,也获得技能、身份和社会联系。由此可以看出,非遗工坊的开展是乡村社会内部主体再组织机制的有效途径。
品牌同塑推动非遗产品从地方物产走向文化符号。现代消费社会中,许多非遗产品市场竞争力不足,问题并不在于工艺质量,而是缺少现代设计、文化阐释和品牌传播。河南旺鑫食品有限公司非遗工坊在潢川空心贡面的品牌重塑中,较好地体现了文化符号提炼的重要性。工坊通过产、学、研协同,将贡面在婚嫁、祝寿等人生仪礼中的“三喜三面”民俗特征提炼出来,使其从地方食品升华为承载祝福、礼俗和人情温度的文化符号,同时通过包装设计、标准制定和地理标志保护增强品牌可信度。高家三彩通过现代IP、盲盒、动漫和饮品跨界合作,使唐三彩重新进入年轻消费群体的审美语境。品牌的塑造就是将非遗产品从“有用之物”转化为“有意义之物”,再进一步转化为“可识别之物”。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文化、产品品质、视觉系统、故事叙事、媒介传播和公共认同共同构成了品牌的认知符号体系。典型工坊的品牌塑造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没有抛弃传统,而是把传统转化为当代人能够理解和愿意接近的表达方式。
非遗工坊建设目标具有复合性,它包含了保护技艺、带动就业、追求经济效益、维护公共文化价值、遵从非遗保护理念、引入现代企业制度等多重内涵,如此多重的目标必须依赖多元主体之间的协同治理。许昌霍庄村的鑫正戏剧非遗工坊正体现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优势。霍庄村社火道具制作已有上百年传统,非遗工坊与村委会、农户、电商形成多元主体阵列,系统培训和节庆活动紧密结合,将分散农户转化为较稳定的利益共同体。社火道具产业的发展不仅带来就业和收入,也推动了本土社火队的重建、社火文化节的举办和公共生活的恢复。这里的关键不只是产业兴旺,而是让非遗重新成为组织村庄公共生活、增强村民凝聚力和改善乡风村貌的文化机制。
其他工坊的多元主体协同治理也有不同表现。淮阳芦苇画和聂氏麦秆画在企业、残联、文旅部门、传承人和残障人士之间形成帮扶网络;旺鑫贡面、赛山玉莲茶和高家三彩通过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管理形成产、学、研协同;中原周庄和段氏布鞋则依靠地方传承人、村庄妇女、合作组织和市场平台保持生产稳定。不同主体之间的协作,使工坊不再只是个体手艺人的事业,也不只是企业家的项目,而是成为地方发展中的共同平台。治理同频的难点在于保持公共价值与市场逻辑之间的平衡。如果政府介入过强,工坊可能形成项目依赖;如果工坊的市场逻辑过强,则会偏离非遗保护目标。因此,典型化发展的非遗工坊需要形成一种“多元参与、分工明确、目标协商、利益共享”的治理结构,从而达成工坊主体的同频发展。
四、非遗工坊典型化发展的实践启示与适用边界“五同”模式的提出,具有学术层面的意义。当前关于非遗工坊的讨论,常见路径有三种:一是政策叙述,强调工坊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的功能;二是案例展示,介绍某一工坊的产品、传承人、销售额和带动就业情况;三是产业分析,关注非遗资源如何转化为文旅产品或乡村产业。上述研究各有价值,但也容易把非遗工坊理解为政策工具和经验样板。本文通过机制研究将非遗工坊作为一种复合型文化生产组织来讨论,从而把“工坊为什么能成为典型”这一问题转化为“工坊如何建构稳定关系网络”这一机制问题。
“五同”模式有助于深化对非遗保护当代转向的理解。非遗的持续性并不只取决于技艺是否被记录,也取决于是否仍有群体愿意学习、使用、购买、传播和共同维护。非遗工坊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把非遗保护从单一技艺层面扩展到生产组织、社会参与和地方治理层面。“文化同源”保证非遗不脱离地方生活,“产业同链”保证非遗有现实运转能力,“群体同嵌”保证非遗有持续传承人群,“品牌同塑”保证非遗进入公共传播,“治理同频”保证非遗保护不被单一市场逻辑吞没。
“五同”模式对于理解非遗保护的当代转向也具有一定意义。以往的非遗保护更多围绕传承谱系、代表性传承人和项目名录展开,其优势在于确立了非遗保护的制度边界和价值秩序,但也容易割裂非遗与区域之间的关系建构。非遗工坊的出现,提示非遗保护正在转向关系的重建。非遗技艺只有重新进入地方生活、生产协作、群体参与和公共传播之中,才能获得持续的文化生命。由此看,“五同”模式揭示了非遗工坊如何把文化资源重新嵌入地方社会,使非遗保护由技艺保存扩展为一种兼具文化传承、社会组织和地方发展功能的综合实践。
“五同”模式对乡村振兴实践同样具有启示价值。乡村振兴并不只是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项目导入,也包括地方文化资源的重新发现、乡村主体的重新组织和公共生活的重新生成。河南非遗工坊案例显示,非遗资源可以成为组织地方发展的内生资源。它能够把乡村中看似分散的材料、技艺、妇女劳动、节庆习俗、传承人经验和地方品牌整合起来,使文化资源转化为就业资源、产业资源、治理资源和精神资源。
不过,“五同”模式并不是可以机械复制的标准方案。不同地区的非遗资源类型、产业基础、人口结构、市场距离和治理能力差异很大,不能简单照搬河南案例。对于资源禀赋较强,已有产业基础的地区,可以优先强化产业同链和品牌同塑,而非遗技艺濒危的地区则应该首先加强文化溯源的相关工作,同时加大非遗传承群体的嵌入。对于村庄公共生活较弱、组织动员不足的地区,找到适合自身的行动主体,建立协同机制则显得更为重要。总之,“五同”模式提供的是一种机制框架,而不是非遗工坊建设的统一操作流程。
非遗工坊的典型化发展也提示我们,工坊建设并非天然导向良性结果,其运行过程仍需警惕若干风险。当非遗项目过度服从市场效率时,手工工序可能被不断压缩,文化叙事也容易让位于快速生产和即时销售,最终造成产品同质化与技艺空心化。与之相关的是,部分工坊在品牌传播中容易过分依赖视觉包装、网络流量和符号标签,使非遗从地方生活中被抽离出来,转化为一种可被快速消费的表层文化图像。如果工坊的发展长期依赖政策资金、荣誉评选和外部项目支持,而未能形成稳定的生产组织、人才培养和市场应对能力,一旦外部支持减弱,其内部韧性不足的问题就会显现。而在企业、设计团队和平台资本进入工坊之后,若传承人、村民和在地群体的参与权与收益权不能得到充分尊重,非遗资源便很有可能从地方共享的文化财富转化为被外部主体单向抽取的文化资本。
因此,非遗工坊的典型化发展进程必须牢固确立并始终遵循三个核心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文化优先的根本立场,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价值与精神内涵置于发展的首要位置,在规划、运营和评估的所有环节,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活态传承都应成为首要考量。第二,必须切实有效地坚持主体参与的关键机制,充分尊重并积极赋能本地社区与传承人群,确保他们不仅是项目的执行者或被动接受者,更是决策过程、利益分享和文化阐释的真正主体。第三,必须坚持协同治理的多元路径,构建一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力量支持、社区主体参与的复合型治理网络。只有在上述这三个基本原则得到充分贯彻和坚实奠基的前提下,我们所倡导的“五同”模式才能有效促进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并进一步转化为可复制且可操作的现实实践路径。
结 语非遗工坊典型案例的出现,表明非遗工坊已经不再只是脱贫攻坚时期的就业帮扶手段,而正在成为乡村全面振兴背景下非遗保护传承的重要实践载体。非遗工坊的典型化发展是地方文化、产业组织、参与群体、品牌传播和协同治理等要素持续耦合的过程。“文化同源、产业同链、群体同嵌、品牌同塑、治理同频”等特征共同构成河南非遗工坊实践的共性机制。
在这一机制中,文化资源只有与地方生活保持内在联系,才不会沦为空泛的传统标签;传统技艺只有进入相对稳定的生产链条,才有可能获得持续转化的现实条件;传承活动只有吸纳不同群体共同参与,才会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基础。而品牌传播与治理协同,则进一步把工坊置于市场、公共文化和基层治理的交汇地带。河南省非遗工坊的实践,有的更突出产业组织,有的更体现社会帮扶,有的更长于品牌创新,有的则更深地扎根于在地文化。正是这种差异中的共性,使河南非遗工坊实践具有更丰富的观察价值。
从更深层次看,非遗工坊的意义不是简单证明非遗能够赋能乡村振兴,而是揭示非遗与乡村之间的相互生成关系。非遗能够促进就业、带动产业、提升地方知名度。同时,乡村社会也为非遗提供生活场景、传承人群、材料来源和文化土壤。河南非遗工坊的典型意义,正在于它们把非遗重新放回地方生活、生产组织和社会关系之中,形成了新时代非遗保护从名录化、展示化走向生活化、组织化和治理化的重要实践形态,为推进非遗保护与乡村振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具有解释力的河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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